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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德州市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6人公告
2023-08-20 09:41:54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禹”战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德州市“三年十万大学生兴德计划”实施方案》《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6名博士研究生到市直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和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8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已在德州市区域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凡通过一个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其他单位组织的测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岗位

本公告为长期引进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由市人社局启动测评、考察、体检等程序,报名有效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成功引进博士研究生完成岗位计划的,相应的岗位停止报名。

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实行动态征集、动态发布,具体引进信息将通过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填写《202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及pdf版本),及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诚信承诺书等扫描成pdf文件,发送邮件到邮箱ycsrsjgbk@dz.shandong.cn ,邮件主题栏为“博士引进:姓名+报名日期”(如:博士引进:***+2023年 月 日报名 )。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电话0534-7365928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市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3年8月18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给予回复。

(二)组织测评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实有人数进入测评环节,由市人社局适时组织测评。市人社局根据单位和岗位实际,灵活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家评议、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评。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具体测评方式和有关工作安排形成工作方案,由市人社局通知应聘人员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