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运城芮城县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3-08-17 15:49:17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按照各医疗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全额6名,差额1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的各类相关信息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cws.bmre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