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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铁岭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3-08-17 15:50:45   地区:辽宁   浏览:0

  (三)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6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市属高校(含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开放大学)岗位: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中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6(不包括1:6)的比例,招聘程序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6的比例进入面试。

  2.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岗位: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9:00-11:00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和《2023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三)面试

  市属高校(含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开放大学)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