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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曲靖市麒麟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2023-08-17 15:52:25   地区:云南   浏览:0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实现麒麟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8号)及《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结合曲靖市麒麟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0名,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报名开始之日前(2023年8月28日)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升博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