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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朔州市应县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14 10:36:5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技术水平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应县2023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限户籍,专科学历的报考者只限应县户籍或曾为应县户籍;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参加我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学历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与政务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应县2023年公开招聘60名医务工作人员,其中: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22名,县中医院招聘13名,乡镇卫生院招聘2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应县2023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