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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万荣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第二批 27人)
2023-08-12 09:19:3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人,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⑦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退役军人专项岗位:设置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

  (3)教师资格证要求: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报考教师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4)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部分岗位只面向万荣县万荣县周边县市(含盐湖区临猗县河津市稷山县闻喜县)户籍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5)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