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2023-08-11 15:23:50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贯彻落实《2023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纪要》(十届第7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直和三元区3个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含市区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3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岗位及人数:三明市医疗服务与监测中心、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专技岗位各1人,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干部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往年已通过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青少年宫A座10楼1013室)。联系人:童晖,联系电话:7506623。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定向公开招聘三明市医疗服务与监测中心、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岗位并为“01”岗位;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为“02”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3.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军报告表(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不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单位)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单位)印章。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配偶在市区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3年8月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3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