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运城芮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2023-08-10 19:17:27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退役军人身份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退役军人专项岗位:设置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

  3.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经过行政审批部门现场确认,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管理系统查实已经确认或认定通过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升本科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