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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
2023-08-10 19:23:49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驾驶员(辅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不限专业;

  3.年龄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含]后出生);

  4.具有C1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0年,且近五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9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10:00至2023年8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报考者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关于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xmzyghjzzrs@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

  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需有照片,用A4纸彩色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查询认证结果(用A4纸彩色双面打印),境外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核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仅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1:1时,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治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并要求报考者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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