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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锦州市义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公告
2023-08-08 19:37:09   地区:辽宁   浏览:0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5年内(含试用期)不允许调离义县教育系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方案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指导目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局所有。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0416-7733965

  纪律监督电话: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7787008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附件一:202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信息表8.1(1).xlsx】

  附件【附件二:202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三:义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