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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2023-08-07 18:04:55   地区:湖北   浏览:0

  1.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3(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放宽至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布。

  2.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开考比例:同笔试。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之前至少一天在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布。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布。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新港园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新港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用人单位负责雇员日常管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园区党工委根据实际需求,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期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原则上为两年(含二个月试用期)。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聘用的政府雇员实行绩效薪酬制,五级雇员平均每年8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部分),并按《新港园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雇员正常工资增长和等级晋升机制。

  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雇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园区党工委根据实际需求,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