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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公告
2023-08-01 09:41:54   地区:湖北   浏览:0

  5.笔试综合分数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5:1,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体检、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劳务派遣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春风公司组织其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

  2.公示人员与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3.劳务派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用工单位)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七、劳务派遣教师待遇

  1.劳务派遣教师工资待遇:按人均每年5万元左右(含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费)。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绩效由学校(用工单位)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学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

  2.劳务派遣教师在聘用期间由春风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