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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7 22:28:37   地区:辽宁   浏览:0

  (五)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后,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再取消或削减。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营口市教育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原件。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的职责特点,注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方面,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内容等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体检及录用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