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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0 20:40:50   地区:辽宁   浏览:0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5781910357819101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24-86914931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附件: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