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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朔州市右玉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20 20:41:2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右玉一中等3所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志愿服务于山区教育事业,有艰苦奋斗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5日至2005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相符。

  (八)初、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九)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往届生需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十一)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十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可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相同招聘部门相同专业要求的一般性岗位名额进行招聘,不再进行补报名。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十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