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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节市能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简章(第二批)
2023-07-10 11:49:06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推动毕节市高质量发展规划》和《贵州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黔府发〔2022〕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毕节市能源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煤矿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引进2023年度第二批能源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6名,其中毕节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6名,相关县(市、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30名。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专项引才计划聚焦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毕节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引进到县(市、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原则上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2)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包括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评审获得的职称;

  (3)持有煤矿方向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

  (4)持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4.引进到毕节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不限工作经历。

  5.引进到县(市、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需具有1年以上煤矿领域从事煤矿生产建设、安全管理或煤矿行业工程设计等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21日)。

  6.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毕节市能源局网站公开发布毕节市能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引进能源领域专业人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网上初审及初审合格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现场复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