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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市龙城区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3-07-10 10:05:26   地区:辽宁   浏览:0

  考生对第一次体检结果提出疑义的,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复检,仍未达到标准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作为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所空出的岗位,由参加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察

  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审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果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位选择及聘用

  1、岗位选择(教师、医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岗位选择工作,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在确定招聘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的空岗,不再补录。

  2、聘用。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填写《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备案表》,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报到通知5日内到岗,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岗的视为弃权。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协议,未到协议所约定年限,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21-3710115、0421-3713961

  咨询时间:截止报名前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1: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xlsx

  附件2: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乡镇卫生院医师).xlsx

  附件3: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小学教师).xlsx

  附件4: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docx

  附件5: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乡镇卫生院医师).docx

  附表6: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小学教师).docx

  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