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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公安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07-07 16:0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近年来,公安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体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建设生态区、打造产业城、冲刺二十强”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全县企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一批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技能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为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计划引进73名技能人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程序。企业人才引进实行企业自主招聘,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联系企业报名、企业审核应聘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企业组织面谈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企业与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等。

  (三)政策待遇。企业引才相关待遇由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企业正常待遇外,还可参照我县《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享受企业引才待遇,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本科生(含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期限最长为5年,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企业引才奖励由县科经局组织人才所在的企业按年申报并负责审核,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县财政按年度发放奖励资金。

  二、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计划125名(详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院校批次以2020年各高校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海外知名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部分急需紧缺岗位放宽至本科。

  以上所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含应届、往届),以国内院校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下同。

  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2.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表。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