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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5 19:49:07   地区:海南   浏览: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开发区工委会议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gly.haik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33号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邮编:571127

  联系电话:0898-65710245  

  驻海口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组电话:0898-6892308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