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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告
2023-07-05 19:50:19   地区:江西   浏览:0

  (二)成绩计算

  结构化、试讲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测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测评方式采取实操+笔试的,实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最终得分实操和笔试分别占有效总成绩的70%和30%。有效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效总成绩=实操成绩*70%+笔试成绩*30%。考生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但实操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认定总成绩有效,入闱资格审查环节。

  如出现末位同分,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分者入闱;试讲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实操+笔试的岗位,则以实操分数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三)其他

  结构化、试讲、实操+笔试及后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公告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三)根据测试有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

  经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人社局会商同意,可从有效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794-7058190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监督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0794-705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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