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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霞浦第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2023-07-04 16:27:57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3〕2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人社〔2023〕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发2023年第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从事岗位

  1.招聘岗位人数:2023年全县拟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36个,计划招聘36人;

  2.从事岗位:①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②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从事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离校3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安置2023年应届高校未就业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以下简称5类优先安置高校毕业生)。

  2.招聘条件:具有霞浦县户籍;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属于“三欠”人员或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三、用工性质、聘期和待遇

  1.用工性质: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工(编外);

  2.聘用人员聘期3年,试用期2个月;

  3.薪资待遇:大专毕业生3043元/月、本科毕业生3163元/月、研究生3553元/月,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

  3.联系电话:0593-8882611;

  4.报名材料:

  ①《2023年霞浦县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⑤就业创业证(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26号窗口办理,电话8637157);

  ⑥五类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进入笔试、面试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工作由霞浦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受理初审报名材料后,抄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县人社局复核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知其参加笔试、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电话通知领取。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及格线根据考试的具体情况确定,笔试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面试科目为《公共题》,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领取准考证时间:面试前电话通知领取。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加分条件

  离校未就业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以上类型考生可享受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再加3分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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