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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锦州市太和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人)
2023-06-27 11:05:37   地区:辽宁   浏览: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招考岗位未达到规定的1:2的开考比例,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望考生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锦州市太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部为客观试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nzhaopin.ikaowu.com/)查询。

  五、资格审查(复审)

  (一)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查询。

  (二)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组织

  (一)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公示。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