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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人)
2023-06-25 09:15:22   地区:贵州   浏览:0

  注: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作出结论。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放弃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岗位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政策规定设置。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856-5236680、5235716(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