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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3-06-25 09:15:41   地区:辽宁   浏览:0

  0429-3370010(葫芦岛打渔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报名咨询0429-2122321(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替报,报名所提交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核

  依照《公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成联合审查组,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面试采取“面谈式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

  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当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1:5(含)比例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当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1:5比例时,进行初选。初选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连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连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429-2122904

  区组织部0429-212111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9-212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