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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技人员公告(第1号)
2023-06-15 11:16:29   地区:海南   浏览:0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视为报名成功。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考核招聘,不

  设开考比例,报考招聘岗位且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低于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无人报考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时间与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1.《2023年度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登录系统打印);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诚信承诺书(须登录系统下载并手写签名)1份;

  8.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

  9.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单位选派的规培生,须出具派出单位、规培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10.资格审查需在中国教育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信网毕业证证明(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1.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随时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并保持电话畅通(可正常接收短信),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报名后请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

  1.考核招聘仅开展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视情况可采取网络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发布时间为3天。

  2.计分方法

  考核招聘面试成绩按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记录在册。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