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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第三批)
2023-06-13 10:43:22   地区:浙江   浏览:0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7.若发现被聘用人员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属于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不得录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有舞弊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

  (4)公示有异议且查实有问题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递补规定

  (一)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的空缺,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均在该学科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三)体检结束后,入围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空缺名额的,均不再递补。

  (四)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均实行定向分配。定向招聘岗位按该学科总成绩高低次序由高分者优先选择定向学校。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5259687、65259627。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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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2023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宁海县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