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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第三批)
2023-06-13 10:43:22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宁海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报考初中、小学、幼教学段所有学科岗位的对象是:

  (1)宁海县户籍(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

  (2)宁海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专业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专业相符。

  2.报考幼教学段学科岗位的对象是:

  (1)宁海县户籍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宁海县户籍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0日两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

  2.现场报名地点: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宁海县时代大道118号)。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2023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研究生、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仍未毕业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6)报考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时,招聘单位将根据提供的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确定为考试对象;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招聘计划数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地点为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