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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3-06-09 11:51:45   地区:广东   浏览:0

  清远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5人(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清远市户籍且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5.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可自主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网络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

  (5)户口簿。

  (6)1寸彩色证件照。

  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至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邮箱:qxqstzzzb@163.com。

  2.现场报名要求及需提交材料: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1号楼4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石潭镇新民街2号)。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9日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a.《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b.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彩色电子版报送到邮箱:qxqstzzzb@163.com);

  c.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e.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f.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三)咨询电话

  0763-5622209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党建工作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