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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文昌市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05 09:02:00   地区:海南   浏览:0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公开招聘待遇

  (一)所有教师录用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教师聘用后有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入编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二)工资福利待遇。入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海南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同时在我校合作办学期间,已设立了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校长基金用于发放岗位、课时等津贴,且入编教师的基本工资标准上浮30%作为校长基金的补充部分,用于奖教奖学。  

  (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调入我市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相关规定衔接。

  (四)解决个人住宿。录用后,工作期间在文昌无住房的教师学校提供20平米单身公寓和60平米家庭公寓供老师们选择。配有专门员工餐厅,食宿优越。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五)所有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0898—63387803(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行政管理中心)联系人:詹老师   

  附件1: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2:学历及岗位资格承诺书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