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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3-06-02 14:50:22   地区:江西   浏览:0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乐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我县城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素质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中小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岗位1-13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岗位14-18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0794-6668083)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