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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3-05-31 09:2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培养高等专科层次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符合引进留学人员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2.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3.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要求,“28岁及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学院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

  2.具体报名步骤如下:下载填写《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yrsc@wjw.beijing.gov.cn应聘报名。要求将邮件及附件的标题命名为“岗位序号+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学院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学习阶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学历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地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