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乌海市委员会党校(乌海市行政学院、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09 16:55: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考核采用面试加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按引进岗位计划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试讲)。

  试讲环节需考生根据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可以制作电子课件,进行多媒体授课)。

  面试和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和试讲环节时间、地点将在公告发布渠道另行通知。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的,岗位成绩为试讲成绩,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的,岗位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试讲成绩仍出现并列时,按照试讲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照岗位需求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后,签订《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签署《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校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分配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通过乌海市委党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党建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校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为拟引进人员,依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享受2024年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2616958

  0473-26168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31700

  0473-2616893

  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点击查看>>>

  1.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目录

  2.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5.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8日

  原标题:2024年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乌海市行政学院、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