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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3-05-30 15:31: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三)考核

  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考核等形式,具体以考核公告为准。

  学校成立考核组,由相关专家(不少于7人)组成,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学校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报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察不合格的;

  5.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四、相关待遇

  参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待遇与拟聘人员面议。

  五、聘后考核与管理

  优秀博士聘后的考核与管理按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1)。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658122.65658112.

  七、政策咨询

  刘老师,电话:0551-65659698.

  娄老师,电话:0551-65659300.

  赵老师,电话:0551-6565812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16号,邮编:231131

  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