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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2023-05-30 12:44: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历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已与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正在履约或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进行审查。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硕士(博士)阶段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除特别注明外,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放宽到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放宽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23年6月5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五)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学位可视同为全日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六)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3年6月5日。

  (七)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