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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阜阳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5-29 09:0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3.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委员会成员有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

  4.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5.校(院系)学生会(学生分会)成员有学生会(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

  6.校社团联合会成员有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成员单位的正副职。

  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需提供任职单位(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在学校资格审核时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四)面试环节严禁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学校、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放弃聘用岗位,体检、考察或心理健康测试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因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异议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七)已经被我校今年其它岗位公示的拟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职辅导员的报名、资格复审及考核环节。

  (八)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的招聘,具体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8-2596798(郑老师)。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宜另行通过校园网或人事处网页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度阜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2.2023年度阜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申请表

  附件1-2.rar

  阜阳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