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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9 11:33: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3年洛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8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学校20所,招聘职位85个,其中高中(含中职类学校)职位83个,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职位2个。各学科岗位计划人数、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允许洛阳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持相应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洛阳市(含县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高等院校毕业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市直学校与涧西区联合组织笔试考试,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5日9:00—2023年6月8日18: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