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系统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对象资料由市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核,市属国有企业拟引进对象资料由用人企业负责审核,市政府国资委进行最终审核,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资料最终审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直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报告公示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市属国有企业与聘用对象约定试用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将签订合同和人员到岗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中央驻酒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程序
中央驻酒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自主招聘,其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并灵活组织实施。
六、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酒泉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符合《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酒办发〔2019〕133号)和《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酒办发〔2022〕93号)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县(市、区)兑现本地相应待遇(附件6)。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到各类企业的人才,与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待遇及试用期限,由企业负责落实其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调整、补充现场宣介会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智慧人社”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0937-2618836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酒泉市教育局0937-2612061
酒泉市卫健委0937-2655269
酒泉市政府国资委0937-2626803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0937-2665726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0937-4428562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0937-3338897
中共瓜州县委组织部0937-5559938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0937-8968632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0937-8128868
中共阿克塞县委组织部0937-8322324
附件3-1.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事业单位)
- 2025年兰州市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398人公告
- 2025甘肃省武威市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98人公告
- 2025年甘肃省地矿局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期)
- 2025甘肃省地矿局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第二期)
- 2025年甘肃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 2025年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18人公告
- 2025年甘肃省酒泉市工人文化宫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年兰州大剧院舞剧团招聘启事
- 2025年甘肃庆阳镇原县博物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 2025年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22人公告
- 2025甘肃省商务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 2025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189人公告
- 2025下半年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下半年甘肃省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