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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2023-05-26 16:0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或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官网公布。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和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同一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七)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