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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2023-05-26 10:54:44   地区:海南   浏览:0

  (3)教师资格证书。

  属“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KB以下)。

  5.考生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及时更新还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具体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咨询电话见本公告。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6月11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更改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

  考生于2023年6月12日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6:00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9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学前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于2023年7月中下旬登录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招聘市县招聘岗位为单位,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023年7月下旬在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3年专项计划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属“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体检表。近半年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3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