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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考试公告(232人)
2023-05-25 09:10: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的技工院校专业条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以下简称《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不限”的,在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学位不限)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设置了技工院校专业条件的岗位,不需要另行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代码为2位数)的,符合相应培养层次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专业(代码为4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时请在学历栏中选择“技工院校”,职业(执业)资格栏中填写对应的职业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报考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

  7.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

  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我局医疗卫生机构相应岗位。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完成的住培专业方向一致。招聘岗位为研究人员、技师等非医生岗位不适用“两个同等对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