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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2023-05-25 09:13: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9.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且在2023年12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对其失信行为认定按照我省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6月1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关闭的,视作“报名不成功”;2023年6月1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http://218.4.57.8:19001/net/index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经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信息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2:00。

  应聘人员可在系统报名提交24小时后,及时于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并根据初审意见在收到反馈24小时内完善相关资料,逾期未能完成修改上传,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和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5:00。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6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报名需上传的资料有(生成PDF上传):

  (1)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2)基础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报考A类岗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