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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3-05-24 09:5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医学高等职业院校,现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学院现有太原双东校区、晋中榆次文津校区和晋中太谷康养校区三个校区。建校70年来,学院始终秉承“厚德博学慎独远志”的校训精神,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大批医药卫生人才,为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2名,管理岗位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教学主楼1层5教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