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工业技术学校的“数控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电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照有效报考人数确定考试程序,有效报考人数不足1:5(含)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包括技能实操和说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照技能实操、说课成绩各占5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技能实操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不进入说课环节。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笔试;有效报考人数超过1:5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专业测试。按照有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对象。
其余各招聘岗位先进行笔试,按照有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入围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中午12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或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
1.市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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