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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建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人)
2023-05-22 10:48: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共推出5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公告中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8.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对象: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9.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对象:建德市行政区域内,在社区专职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社区专职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中现任社区正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10.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建德市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不得报考。建德市外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6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16),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报考人员可在5月31日至6月1日每日中午12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不足1:8或超出1:80的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6时。

  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