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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8 12:50: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1)《报名信息表》1份(请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填写好信息后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专业能力考评

  专业能力考评主要考核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理论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等,成绩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4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4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能力考评。

  (一)领取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

  领取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能力考评资格。

  (二)专业能力考评时间及地点

  详见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专业能力考评当日,考生凭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本人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头像>,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专业能力考评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能力考评资格。

  (三)专业能力考评成绩公布

  专业能力考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的专业能力考评成绩及排名在专业能力考评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评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评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专业能力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能力考评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