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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8 12:50: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以及《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3年5月29日)止。(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办公室(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2号),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