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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池学院第二轮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5 21:01:44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池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桂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广西宜州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师范专科学校、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校园面积约600亩(另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新校区30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三)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相关学历证书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以下”、“以上”均包含本级。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只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每位限报一个岗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