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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市屏南县教育局专项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12 15:16: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37号)精神,屏南县教育局下属2所城区学校(屏南县第一中学、屏南县华侨中学)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名编制内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屏南县第一中学(29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3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生物2人、高中政治3人、高中历史2人、高中地理3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政治2人、初中历史2人、初中地理2人

  屏南县华侨中学(4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历史1人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2023年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3.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中本科阶段的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近;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各岗位所需的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中: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否则不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

  根据宁德市和我县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及其他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的职级工资外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县级补助

  根据《屏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屏南县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屏教综〔2022〕54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录用后享受县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的生活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生活补助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首套房购房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属于屏南籍或屏南生源地的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毕业3年内(含3年)通过当年新任教师招聘回屏南任教的,除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待遇外,服务期满后予以一次性发放大学本科期间学费等额补助。

  (二)市级补助:除享受以上县级相关待遇外,录用人员若符合宁德市基础教育引进人才规定条件,即: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可享受宁德市相关政策待遇: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三)人才奖补:新录用人员在我县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