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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5-11 12:31:58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和重庆市首批“美丽校园”“高等学校教师发展示范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工作经历凭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等凭据综合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即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须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核时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考生为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须鲜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和成绩单,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