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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10 15:35:3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适应学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引进部分类别与学科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按照“按需设岗、分类引进、严格程序、合约管理”的工作方法,采用全职引进与非全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提交《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由学校组织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引进手续。其中,引进岗位报名人员超过5人的将增设笔试环节。

  学校对海外博士、科研业绩突出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势特色科研领域、重点科研团队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研究确定。

  三、引进对象的资格与条件

  (一)引进对象资格

  1.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

  2.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须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引进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现已在晋中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职的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引进岗位和待遇

  (一)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为事业编专技岗位,引进计划6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人,急需紧缺人才1人。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见《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符合山西省、晋中市引进人才奖励条件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山西省、晋中市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与待遇。